事实经过:
日前骑车进停车场前,跟对方机车险些擦撞,之后回来牵车发现多了些明显刻意刮痕
猜测可能是对方心生不满,在我停好后去刮的
目前已报案且调阅监视器,确定对方在我车边鬼鬼祟祟一段时间,也对车子像有些动作
但说实在监视器画质就那样,角度也有点尴尬,没办法看清有用利器刮到车体的关键画面
而我也就只有被刮后的照片,毕竟不可能每天时刻都帮自己车子到处拍照吧..
问题:
1.是否对方只要坚称没有刮车,我也无法证明当天之前确实没刮痕,就难以成立毁损罪?
2.另外是有明确看到他还故意把我后照镜转歪,但查了一下这大概也很难构成毁损?
3.我认为对方行为有警告意味,所以也一并告了恐吓,一般这种程度有机会吗?
再麻烦大大提供一下意见了,先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