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原本有看好一个店面于11月底签临时约,
付了订金一个月65000,
由于店面都还没有正式水电,
预计明年过完年后才会有正式水电,
那时候才会改签正式合约,租金也从那时候开始算
这时候我们才能装潢,
所以现在房东也没给我们钥匙可以进入,
后来因为贷款出了问题可能无法开店,
所以跟房东说看不可以取消租约,
从签了临时合约到告知退租不到两周
问题:
原本想说时间尚短不到两周,离正式能用的时间还很久
想说房东能扣一点点钱或者全退订金
房东原本临时合约是说没收一个月订金
后来说改扣50000元整
可是因为我们连钥匙都没有根本无法进入店面
连基本查看权利都没
想请问说这样法律上房东站得住脚吗
还是有什么可以申诉的管道呢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