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房屋共同持有 能否放弃持分所有权

楼主: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23-12-05 18:28:56
事实经过:
我因为继承关系继承了一间老厝 持分1/4
但这间房子因为建于日据时期明治年间
所以只有房屋的税籍资料(民国57年后),没有地籍
目前这间房子政府公告要做地籍清理
家族内部主张要去标这片土地,但我个人没有意愿想放弃
反正在种种家族内部情绪勒索的情况
加上其余份产权过于复杂(一方1/4又因继承划分3等分、一方持分再分割4等分)
无法做赠与跟买卖解决这些锁碎的杂事
我只想用抛弃持分所有权来解决
问题:
1.如案例中共同持有的房屋,在没有地籍的情况下,能否直接抛弃持分所有权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WindT (呼呼)   2023-12-06 03:22:00
很难抛弃......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23-12-20 20:21:00
权利是可以抛弃的...-.-直接问当地的地政事务所程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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