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23/08/01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有,有就医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有、无被二次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有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十字路口处号志为红灯时,停等时被后方的直行机车撞到
六、问题:
九月肇事结果出炉为对方全责,但对方态度有杀价情况,
变成一种要走调解,或著杀价签和解书,
我选择不和解得本月进行申请调解。
问题在于若对方能调解不成立时,告对方过失伤害时,
对方同样也告过失伤害时是否会成立?(就医纪录有)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