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不太确定这种消费模式是什么,暂且把它归类为代购)
最近参加一个国外明星的电影包场应援,
由台湾主办人向我们收取款项,再汇给国外影院,
当初主办人承诺会“一人回馈一份电影应援礼包,并附上原电影票根”,并保证“每一分票
钱都是实际花在票房上的”。
但她有特别说明“电影票根我会尽量让大家都能拿到支持张数的电影票,但很难保证可以做
到,有时候寄过来就已经有误差,或是我数漏了就会短少”,
现在收到的包裹里面有许多人缺少票根,而且实际追究发现,国外影院其实少出了500多张票
,追查之后才补上票房。
现在主办人已经准备将运回的500多张票根补发给大家,但仍缺失300多张票根(主办表示国
外那边窗口疏失,无法回收票根),
这样仍缺少票根的人是否能去申诉
问题:
这种消费模式的纠纷是否能透过消保会申诉?
而且因她的集资文案已经有公告说可能少票根,这样是否就无法追究她的疏失?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