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人有债务纠纷
对方拖延了一年左右还是不还,后来签了本票给我
借据也写清期限若没还钱可到法院申请本票裁定
本来安心了不少,可是然后呢?
我去估狗看了本票裁定流程,依旧不太理解…
所以即使法院裁定强制执行下来了,
但对方名下无财产,或是扣押扣薪,
就只能慢慢分次取得款项,我并无法一次拿到欠款全额吗?
且实际是还要另外跑什么流程才能拿到钱吗?
而且对方欠我的是外币,本票也是写外币,
所以我拿到的也是外币吗?
(每每看法律相关文章,虽然写的都是中文但却无法理解意思囧)
我也真的不想走到这步,毕竟跑流程真的很麻烦
可是….唉….好烦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