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朋友在娃娃机店工作一年多,有跟老板说工作到12月底,但在工作最后一天,有常客问我
朋友有没有想要什么赠品,要帮她夹送给她,后来对方夹完后,我朋友跟对方确认兑换数
量及询问对方姓名写纸条贴在赠品箱子上面,对方就让我朋友自己去柜台兑换人就先离开
了!变成朋友自己去柜台依照数量兑换相应的赠品!有确实登记兑换的赠品数量在店里纪
录版上!(但是正常流程应该要客人一起去柜台兑换商品并且交到客人手中才行)
结果在当天回家后收到老板讯息说我朋友看监视器感觉有多换而且没有照规定让客人一起
回柜台挑选,自己直接就兑换东西,说我朋友偷窃,要告我朋友偷窃!
我朋友是认为自己数量没问题,但现在被老板这样说后自己也在怀疑那时候自己有算错多
换!请问在无法确定自己那时候是不是有多换的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我朋友收到对方讯息后,跟对方说他觉得自己没有换错数量,但如果对方觉得有多换可以
把对方觉得多换的赠品退还,对方也不要,还说要精神损失赔偿,还说当初应征工作时有
要求签一张合员工手则,上面有说到兑换物品需要客人陪同,但是当下签完对方就马上收
回去了,所以他也不知道有员工守则...
请问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处理吗?事情是发生在12/29号,因为实在没办法对方又不马上
报警,传讯息又一直拖着不回讯息导致我朋友一直担心害怕,请问可以自己先去报警让警
察帮忙处理厘清问题吗?
因为客人是常客,我朋友有叫站柜台的同事帮忙注意那客人有没有来,今天1/3有找到对
方并且跟对方交换联络资料!但告知老板他们说是我朋友找人串通假扮的
问题:
请问如果对方去告我方如果只有客人可以帮忙作证,因为上班写的兑换纪录,监视器画面
都拿不到,而且监视器画面怕对方只留下我朋友拿取东西的纪录而已
是否要跟对方和解比较好?
还是直接让对方报警就好!
我方可以去警察局做什么求助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