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2021/02/23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家人受伤,对方无伤,有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笔录,无现场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双方皆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方红牌重机直行,对方转弯车(事实经过不是重点请容我跳过)
六、问题:
车祸发生之后,调解对方没出现,因此提告刑事
提告之后开过一次庭,对方依然没出现,目前还在等第二次开庭,我们其实已经不抱期望对
方会出面处理
我方车辆是重机,完全损毁,因重机牌照燃料费贵,希望可以报废车辆
如果对方突然愿意出面赔偿车损(机率极低)但要求车辆所有权归他,而我们已经报废车辆
没有东西可以给他,是否影响和解金额跟我们求偿的权利呢?
还是说车子必须要留到这件事情告一段落,才能处理掉呢?(和解 or 他死不出面变通缉犯
被抓去关 or 任何其他可能性)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