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人:邻长太太 vs 家母
时:一月四日下午四点五十分
地:我家后门街道上
事:脏水泼摩车
物:邻长家的摩托车
本月四日下午四点五十分左右,家母准备出门倒垃圾。
邻长的夫人走过来无端对我妈妈用闽南语斥责“甲菜朗,甲赛啦!”,意思就是吃素的人吃
屎啦!一口气连说两次。
我妈问她骂人原因,她说有人打小报告说母亲用脏水泼她家的摩托车。
当下妈妈有否认不是,然后对方马上低声下气说是她误会我母亲了。
因为当时我不在场,是隔天早上母亲口述给我听。
想请教板上法律的专家
问题一:我们没有录音录影,能事后报警提告公然侮辱吗?
问题二:我知道胜诉的机会是零。目的只是想让对方跑地检署,警告她我们家不好欺负。这
样会不会有费用产生?
备注:我们家附近没公德心的邻居很多,我常报警甚至检举,他们都知道,所以很痛恨我。
另外就是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在街道上侮辱我们母子,只是这次很嚣张直接走到我妈面前
骂。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