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主管要求删除外寄到个人信箱之出勤纪录

楼主: LoveEating (统一狮GOGOGO)   2021-08-10 15:30:33
事实经过:
小弟待的公司有所谓的文件机密分。1~4级,4级最高。
而个人出缺勤时间是被列为第3级文件。
日前小弟将个人出缺勤,和个人班表的部分外寄到个人信箱。
外寄过程中标题写班表,且按照公司系统由小主管和大主管签核后寄出。
几天后大主管认为不妥,要求小主管和我到停车场取出个人手机由小主管亲手删除邮件。
小主管后续寄了mail告知大主管已经确实协同我本人到停车场删除文件,
并事后寄了我一支警告,内容为违规外寄第4级文件。
问题:
1. 要求我交出个人手机,并删除信件内容。是否违反强制法?
证据只有小主管后续回复的mail和警告单(公司停车场应该有录影,但不确定能否提供)
2. 内部的警告惩处(外寄第4级文件),和事实不符。且该3级文件也是经过大小主管签核。
这样是否有法律可以申诉的地方?
3. 后续如果被绩效考核刁难,有无可以自救的地方?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
工作遇到这样的事真的觉得劳工很多时候都处于弱势。
思绪有点混乱,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万分感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8-10 17:31:00
“要求”要说是强制罪很难内部惩处请循公司内部程序处理,被扣薪或被火才有法律介入空间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1-08-10 17:52:00
你直接要求hr提供纸本资料https://i.imgur.com/o8ThqCc.jpg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8-10 18:49:00
3.刁难你还能够被你证实的话,这主管是有多智障才能办到1.对方要求你可以拒绝
楼主: LoveEating (统一狮GOGOGO)   2021-08-10 21:45:00
感谢生活法律版,也谢谢上面板友的热心回复,感恩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8-10 23:38:00
那你就想办法蒐证是因为这个原因...到时候再去劳工局投诉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8-11 01:31:00
公司规定就要依照公司规定去做,这跟强制罪没有关系的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1-08-11 17:57:00
我意思是说出勤纪录你跟HR要副本资料,不要自己寄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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