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发票的品名写得含糊算不实吗?

楼主: ifooleru (i服了u)   2021-08-05 20:13:51
事实经过:
在文具店及杂货店购物
不论购买什么东西,
发票上的商品名称却只写
“文具用品”、“电子产品”、“商品”、“杂货”…
诸如此类的大概统称
就算店家手开发票也坚持如此写
问题:
请问专业版友们上述这种情形
撇开保固退换货可能有认定上的纠纷以外,
1. 店家这样的行为是否确实违反统一发票使用办法第9条的规定?
2. 承上题,此行为可能算是违反刑/税/民法吗?
3. 有一种情况是:商店愿意拆封商品检验无误后再付款(常见于电子产品),若商店开立上述这种模糊品名的发票,能否拒绝付款?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8-06 02:28:00
这种小钱的东西,没有必要写得很清楚,高价商品当然不一样
作者: celtics1997 (山东之龙-禁邪赛鸽)   2021-08-06 06:01:00
@taipoo 钱奴乱回 脸不红气不喘
作者: bsjimmy (BScorpion(蝎~))   2021-08-20 21:22:00
1楼你这个真的不能乱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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