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妈妈因为小时候经济状况不好与信用不良,跟舅舅借名登记买房
资金是由舅舅先出,妈妈于 2003 - 2012 间陆续偿还
双方当初并没有签订书面契约
舅舅于最近过世,但房屋目前还没过户回来
有查到借名登记可以举证以下间接事实:
1. 买卖合约书由何人签订?
由舅舅签订,但不确定还没有留存
2. 何人支付购屋价金?
在偿还期间都使用邮局的汇款单,舅舅当初说这样子可以看到双方姓名
但目前查询邮局能补发的最久单据期限是五年
不确定能不能透过诉讼能不能调出偿还期间的纪录
3. 由何人实际居住、使用收益?
目前都是由我跟妈妈还有老公居住
水电费都是挂在妈妈名下,户长是老公
4. 所有权状正本
在舅舅那边
5. 地价税、房屋税缴费证明正本
地价税每年会寄到舅舅那,舅舅缴纳完后妈妈再汇款
舅舅会把正本寄到家里,房屋税则是妈妈每年缴纳
但之前遗失了历年正本,目前只有今年正本
6. 证人证词等
妈妈的家人们都可以证明
问题:
1. 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若主张借名登记,是否会成立呢?
2. 如果提起诉讼的话,会有机会可以向邮局调阅舅舅的帐户纪录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