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21.6.26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汽车,对方机车
过一个无号志路口,我方已过一半,而煞停,对方机车车速很快,无煞车直接撞到我车的
右前方向灯位置,而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笔录,未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双方都只有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方由南至北方向,对方机车由西向东方向,初判是我方未礼让直行车,对方未注意车前
状况,但过路口我方行车不快,而对方车速很快,而无煞停直接撞我的右方方向灯部份,
非我汽车去撞机车。
第一辆汽车可以证明机车车速很快。我是连着第二辆车,
六、问题:
重点:对方受伤当下都有关心,而到目前已无联系。对方不接电话了,那目前我想去做鉴
定,毕竟,路口我都过去一半了,对方机车再远方应该都要看到第一部车就要慢下来了,
我是看到有两部机车要冲过来,我想我汽车应该是会过去的,而孰不知一台机车没停下来
。一个阿伯,受伤擦伤和挫伤,无开刀。
那
调解部份应该是由我方提出是吗?如果双方调解金额谈不合,过失伤害赔多少给国家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