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买房屋请O公司O先生帮忙交涉,当时有签委托斡旋。
但正式签约时,是由O先生陪同在X公司,签的是X公司的约,
且服务费也是签支付给X公司X某。(X某为卖方仲介)
X某有事常跳过O先生直接与买方联系,
但通话中,当买方有要求时,又强调自己为卖方仲介而非买方仲介。
问题:
1. 请问法律上,买方仲介该认定为O先生还是X某?
2. 若买方仲介应为X某,那他同时兼任卖方和买方仲介是否影响交易公平性?
买方可依此提出减少仲介费用?
首购小白,请帮忙解惑。感谢大家!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