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 租屋生活公约罚款问题

楼主: aurorafollow (男友像洨智)   2021-03-14 15:27:09
事情经过:
小妹在外租屋,昨晚暂时将鞋子放于门口
约两个小时后将鞋子收回房内
今日下午收到房东传手机短信
说有同学检举我将鞋子放于公共空间
若确认无误将罚款1000元。
事件背景:
之前跟房东签订的合约上写
若将私人物品放置公共空间将开罚300元
房间墙壁上贴的生活公约上写着若将物品放置公共空间第一次规劝第二次罚300元
但先前因为其他租客常常违规
房东便传手机短信给每位房客
说因为有人常屡劝不听因此她不再规劝
会直接开罚600元
后来还是有同学违规,房东又传短信
说她决定提高罚款到1000元
并欢迎同学检举
将罚款作为检举奖金
问题:
小妹第一次违规,且在看过房东传的短信后
并没有回复 我知道了 我同意等字眼
这样房东还能要求我缴交1000元罚款吗
对于穷大学生1000元来说是不小的数目
然后我该主张没有规劝还是罚款300比较好呢
没有法律背景因此上来求助各位大神
感激不尽
作者: rinatwo (无)   2021-03-14 16:20:00
有合约依合约阿 所以随便房东喊就要涨 那还签约干嘛
作者: b01303099 (b01303099)   2021-03-14 16:23:00
生活公约也是一种契约 应该要合意 非单方说改就改 至于如何举证各方已有默示合意 房东应举证 但我猜他也可能先扣在押金 到时你也是要向他讨回应有的钱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3-14 17:06:00
契约之修改,应经过当事人同意。本案生活公约之修改,应经全体当事人同意,始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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