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母亲持刀恐吓全家

楼主: short150 (窝窝)   2021-03-05 11:10:42
不好意思排版很乱
事实经过:
妈妈患有忧郁症、思觉失调以及酒精成瘾,一直都要吃药物控制,酒精成瘾是时好时坏,
偶尔心情不好就会连续喝酒喝个两周,直到身体真的不舒服,跟主治医师确认有床位后,
我们就会带他去成人精神病房,前阵子甚至喝到把胆拿掉。(当然她开始喝的时候都会柔
性劝导,但后来导致她会骑车出门买,也把她的机车藏起来过,她就会半夜开始大吵大闹
要喝酒,叫我们去便利商店帮他买,或是没有酒就不吃东西,最后只好变成帮她买酒,至
少不会让她有酒驾的风险)
近年她的状况变得很糟,几乎每年都会去个三四次成人精神病房,但是这一两个月更夸张
,会有想要伤害人的举动。之前也有发酒疯来扯我跟姐姐的头发,而且是早上六点,说这
个家都没人尊重她之类的。上周她跟朋友喝完酒回家,就冲近厨房把所有菜刀拿出来,嚷
嚷着要把我爸砍死,当下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就趁她在上厕所的时候把刀子全部拿走、
逃了出去,到一楼之后还听到她不断吼叫我的名字。
冲出家门时,我有马上打给我爸与我姐,请他们赶快回家,也有跟男朋友说这件事。
大家应该会觉得为什么不报警,因为之前她来打我们的时候我们都有报过,但这边警察的
态度就是因为她还是跟我们一起住,保护令没有用,甚至还会露出那种又是你们家的表情
.........
后来经过我爸的安抚,我妈就有比较稳定,但稳定后继续要胁我姐姐(因为她在大公司上
班),我妈就说要去我姐的公司闹,让全世界知道她是不孝女,要她难堪。
在这之中因为都没有回复我男友,他以为状况不对,就帮我打了113。后来来了两位警察
,感觉不是这个辖区的,其中一位很认真的厘清状况,另外一位就说下次这样自己报警,
叫朋友报也搞不清楚状况,来了也没人受伤,这样是浪费大家时间之类的话。
现在我们全家人都被我妈搞的精神耗弱,睡觉甚至要锁门,前几天我去健身中心上夜晚的
瑜伽课,我妈也夺名连环call,还说我是不知寡廉的人,眼里没有她这个妈妈。我爸对于
这些事完全就是放任式,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都说要砍你,还可以睡同一张床。
大家可能会好奇我们家平常的相处,因为爸妈之前是做市场的,大概清晨就要出门,中午
会回家。我姐姐是排版制,我则是研究生,平时都会一起吃晚餐,假日则是跟阿姨及表姐
一起出去吃饭,感情还算融洽。但因为在家里时,跟我妈讲话她通常都不回答(还会装没
听到),加上她很早睡,也只有吃饭时间会跟他时间搭在一起,他如果心情不好就常常说
一些很酸的话,讲话是个很难听的人(这个我阿姨也很认同)
之前是因为她常常手痛脚痛,所以我爸一个月就给他两万元零用钱,让她退休待在家里,
但殊不知这才是恶梦的开始,变成她常常一大早五六点偷喝酒后就来敲我跟我姐的房间门
,叫我们去市场帮忙。(但我们平常都是七点去,因为这样帮完忙就可以直接去上班上课

最近买了小米摄影机,有想到要开始蒐证,因为每次报警都没有结果。加上我妈没有娘家
,只有舅舅跟阿姨,但他们也没有要管这些事的意思。这件事真的折磨了我们家非常久,
也因为她状况时好时坏,像个未爆弹,现在整个就算没有喝醉也可以嚷嚷要把我们家烧掉
的程度......
看过新闻,都是送往精神病房,但因为之前的解决方法也都是这样,最后她还是会回到家
里,恶性循环又一遍一遍上演,只想请问各位可否提供相关的建议或法律行动,给我们一
些意见帮助我们,非常感谢大家
作者: q347 (捕快)   2021-03-05 12:18:00
你不搬家??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3-05 12:34:00
自伤伤人可以强制就医2个月蒐证声请通常保护令,然后勾精神治疗的处遇搬走是最简单脱离的方法
作者: HOWyun2648 (无用之用是为用)   2021-03-05 13:12:00
看到爸爸这样也不觉得怪,反而是你们要担心会不会出问题吧担心自己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21-03-05 13:41:00
精神问题杀人都能无罪了 怎么会想到用法律来解决而且家务事永远理不清 离开这个环境才是唯一正解
作者: g80123 (麦考姚)   2021-03-05 13:55:00
精神状况很严重通常不是法律能解决的问题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3-05 15:48:00
你们还是一家人,敢提告刑事伤害罪及民事求偿吗?离开家里,让妈妈找不到,才是治标的方法。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1-03-05 17:23:00
精神病连医生都治不好了你找警察?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21-03-05 17:40:00
身心症患者的照护一直都是台湾法规的盲点,去寻求一些NGO协助吧!伊甸基金会精神疾病照顾者专线:02 2230-8830至于那种“让妈妈找不到”的意见,要是令堂出事,你们家人反而会有遗弃罪问题,拜托无视。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3-05 20:19:00
爸爸还在家里,怎会有遗弃罪的问题?在家里继续喝酒也不服药,会有解吗?除了真的出事,或是你们敢提告妈妈,否则精神病房也无法住太久。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21-03-05 21:30:00
楼上版友,你的意见是:“离开家里,让妈妈找不到”如果照你所说,是指“其他人离开,留原PO父亲一人”没看到原PO叙述当她一人面对症状发作母亲的惊恐?而如果是说“妈妈发作时,大家都离开”依照实务见解对遗弃罪的认定,家人绝对会有相关法律责任的问题。更别说原PO母亲于身心症发作时,有很大可能落入心神丧失的情形,以诉讼程序能帮上什么忙?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3-05 21:35:00
把她犯过的刑事案件 譬如恐吓要你们死 都告一告 还有让他去酒驾 然后不缴罚金 送进去关保护令该声请还是要声请 违反保护令也是一条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21-03-05 21:36:00
耗时耗钱,且最终是确认法律责任,既不能改善母亲状况,也不能让原PO家找到照顾身心症患者的方法。建议原PO除了上面的专线,也可联络地方政府卫生局。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3-05 21:42:00
父母亲离婚 子女出养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21-03-05 22:16:00
所以楼上的建议最终结果就是丢下母亲一人,让社会承担?这样并没有比较好吧?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3-06 10:45:00
如果要循法律途径的话,除非真想提告,否则无解。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21-03-06 11:06:00
法律岂只有民刑事。行政法规即使不足,也能尽量提供协助管道。而且在身心症照护议题上,提告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3-06 12:10:00
就是因为现行相关法令认为“精神病患”也有“人权”(就法律甚至宪法层级而言,他们的确就有人权),只是大多数精神病患在精神病房或疗养院,除非是特别严重,否则通常待没几个月就出院了,而这些精神病患出院后就往往不吃药也不就医,直到症状愈来愈严重,到了自伤伤人以上的程度,报警后才又被强制治疗,接下来就是无限循环……凡事都要讲人权及法律的话,很多事情未必是对大多数人甚至公益有利的,而事实上整个国家社会资源也无法负荷。真要讲法律、人权的话,这些精神病患连疗养院都治不了他们,很多病患是连打带骂强迫服药的,疗养院可没那种时间及金钱成本跟这些精神病患慢慢来的。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21-03-06 13:34:00
不讲人权与法律的话,那你还在这个版面回什么呢?透过民刑事诉讼是确认案件的法律责任,问题是原PO不需要,她叙述的都是照顾母亲的困难跟惊吓,而不是追究责任。 说到底就是有没有人能够提供对身心症患者处置的专业建议,甚至是提供代为照顾的喘息服务。你一直讲民刑事诉讼的提告,对本案毫无意义;而你上面又说不能凡事讲法律与人权,这不自相矛盾?另外,你好像把为了保障生命身体权益的强制力行使当作“不顾人权与法律”但这其实是为了更重要人权保障的不得已的牺牲,不是代表不给予人权...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3-06 14:38:00
楼上,我一直不认为这件是真的需要法律上的协助,因为亲情割舍不下。至于目前的社会安全网制度应该无法去妥善处理这个个案的问题。爸爸每个月给妈妈二万零用钱,妈妈则是早上就开始喝酒了,叫法律如何处理?人有赠与零用钱的自由,人也有喝酒的自由……要想治本的话,先想办法能让妈妈戒酒再说呗!但这也要妈妈有意愿及努力战胜酒瘾才行。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21-03-06 22:49:00
嗯,所以跟你前面“敢提告妈妈吗?”跟“离开家里让妈妈找不到”都不是解方啊。 让原PO有下一步咨询的目标或方向比较能帮到她,让她有机会脱离现状。“伊甸基金会精神疾病照顾者专线”跟“地方卫生局”请原PO至少联络这两个地方吧,也有较专业的人员提供可能有效的建议。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3-07 09:32:00
我有讲过,离开家里,让妈妈找不到,是治标的方法。治本之道是妈妈要戒酒、就医治疗及按时服药而且不能中断,但这是法律问题吗?去寻求社福机构或卫生医疗机构协助是对的(但我猜测原PO可能应该多多少少都问过一些了)。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21-03-07 12:00:00
“离开家里,让妈妈找不到”只会增加法律责任,不是任何一种解决方法啦!所有人都在母亲出现症状时跑掉一个同财共居具有保证人地位的亲属,在母亲有自伤伤人时不作为,会构成有义务遗弃罪的问题!如果你说还有父亲在,请问处理一个具攻击性的患者,是许多人一起处理比较安全有效,还是放一个人处理比较安全有效?想给法律意见要有依据也要看事实好吗!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3-07 12:35:00
要给法律意见:一、这样子我赞同这位网友的看法:Blue6 : 父母亲离婚 子女出养。二、告发原PO的妈妈拿刀要杀原PO的爸爸。做不到的事情,提这些是有用吗?这种事情没什么标准答案,当事人过不了自己这一关或是事后道德上罪恶感纠缠终生都是有可能的。别人也是顶多提个意见罢了,最后决定以及要承受这一切结果的人还是在于当事人。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21-03-07 15:04:00
你的法律只有民刑法喔,没听过精神卫生法?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3-07 15:39:00
没关系!你认为《精神卫生法》对此案例有何帮助?能像以前那样子“违反人权”在精神疗养院里待好几年吗?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9634好啊!单靠《精神卫生法》,我看你能变出什么菜来?
作者: me410 (aaaaa)   2021-03-11 08:12:00
某楼要不要改一下啊?发作时大家当然要落跑!难道要留着让她砍?落跑会有遗弃罪?遗器罪要成立那么容易啦!原po先声明保护令,先确保不会被乱告的后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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