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https://imgur.com/3Xo2j4n.jpg
我有一块共有农地,共有人A(我)和B
我(A)将农地于2017年出租给C,5年契约,2021年到期。
A和B于2019年土地分割,分割后变成直观的一人一半(右图)
2019年我(A)于地政事务所分割测量当日邀请C要当场讲明新的土地分界(右图)
C说自己可以去现场看界标,我(A)提醒C必须一个月内迁移右图灰色区块地上物(树木)
C说想承租B的土地,我转达B也有出租意愿,但是我不愿意涉入双方,请自己洽谈。
2021年1月,B毁损我的作物被抓包,开始胡扯C占用B的土地不归还
我道义上同意帮忙通知C一个月内清除土地地上物,C也同意。
https://imgur.com/EpRcLbU.jpg C还帮忙附赠整地服务
问题:
我原本单纯认为C未于一个月内将地上物移除,之后应该是B与C的租赁关系。
我(A)于2021年1月得知C仍未移开树木,帮忙协调处理
C一个月内完成,并且帮忙B整地并制作新的田埂。
但也因此B到处宣扬我将B的土地租给C
请问C是否涉犯侵占?或是窃占?或是单纯的不当得利呢?
请问我(A)是否也有责任于B?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