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请问是否构成公然侮辱与恐吓罪

楼主: just0418 (肮肮小叮当)   2021-03-01 02:31:19
事实经过:
今一家四口到知名豆浆店用餐,在酱料区装酱料时被插队(店家监视器有录到画面,无声
音),我随口说了一句没家教,
对方听到后告诉她的父亲,于是父亲上前理论,说我一个大人欺负小朋友,并要对我提
告公然侮辱罪。
问题:
1、请问这样有构成公然侮辱罪吗?
2、理论过程中对方说如果证实他女儿没插队,“我就完蛋了”。
3、以及对方说看事情要怎么解决,不是黑(找黑道)的就是白(上法院)。
4、综合2、3对方言论,请问这样有构成恐吓罪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3-01 03:03:00
1.不构成 4.找黑道的部分有构成恐吓危安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3-01 13:25:00
到检察官及法官面前才说呗。公然侮辱罪是很轻的轻罪,在检察官及法官面前的应对态度不要太离谱的话,刑事部分通常最多判拘役得易科罚金,民事部分双方又都不是知名人士的话,慰抚金又能判多重?就很浪费司法资源的无聊小事……有没有客观的人证物证,能否成罪都是问题。
作者: furuuchitw (still standing)   2021-03-01 23:46:00
没家教不到侮辱吧?对方有说黑道就 恐吓,记得做笔录要说
楼主: just0418 (肮肮小叮当)   2021-03-02 11:12:00
了解,谢谢两位大大!
作者: ceramicfa (ceramicfa)   2021-03-05 03:25:00
网络上别乱回答好吗 要是有构成恐吓罪我给你一百万啦恐吓危安 好歹也要对生命身体提出实际威胁才有点程度原文 看事情要怎么解决,不是黑就是白 这句对生命身体有提出什么实际的作为了?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21-03-05 18:13:00
这个板又不是要争审判对错 原po的确心生恐惧 也有法源能提告 宪法就赋与他诉讼的权利 跟构不构成关联在哪 跑错板吗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3-05 23:23:00
桃园地方法院96年简上字第442号刑事判决要不要读一下..?
作者: ceramicfa (ceramicfa)   2021-03-07 06:33:00
闹够没? 实际就是连起诉都不会我也可以说你推文让我心生恐惧 什么都可告啊笑死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21-03-07 12:16:00
刑法第305条解释没那么死板,“找黑道”在法院见解上一直都被认为该当“加害生命、身体之恶害通知”要件台北地107年度审简字第1391号刑事判决供参。*台北地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3-09 11:09:00
https://tinyurl.com/2e5e4ztt实务真的都会起诉
作者: core168 (临时工)   2021-03-31 05:51:00
都不会成罪,黑后面的括号是你自己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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