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109.09/25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有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无破坏现场。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有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此次车祸事故为三台机车,
分为案一、案二(我)、案三。
我们都是直线上行驶,案一因要待转而未在待转区停等,案二(我)看到后减速时就被案三从后方撞上来,导致案二(我)滑出去机车去撞到案一的机车。
案一没受伤,案二(我)左侧稍微擦伤,案三左小腿一个小洞(2*1大小)缝两针。
初判表写
案一:违反道路安全 90-1
案二(我):疑似超速(我骑车速度50左右),违反道路安全 93-1-1
案三:违反道路安全 94-1
案三申请第一次调解,因案一未到,案三的家人开口说我跟案一都要各赔偿55000(医疗费、医美、医材、修车)给她们。
我说并不是我撞妳们,而赔偿部分,我也只是要医疗费用780元而已,而我的车损也只是后挡泥板断掉,不影响行车而且没关系。
后来因案三不断重复要我赔偿55000,我最后很生气的说哪有撞人的还要求被撞的赔钱,就离席了。
第二次调解,案三带来一位自称律师的小姐,拿出一叠纸,有医疗收据、医美估价单、医材估价单、修车收据、精神赔偿、工作损失,要求我跟案一各赔偿15万。
我无法接受为什么第一次的金额跟第二次又会多了95000?那位律师小姐说没办法,时间拖越久对你本身就越不利。
她说我因为超速所以看到案一违规而减速导致案三从后方撞上来,是我的错。
如果你没有超速,那今天就不会赔偿那么多钱,并语带讽刺说年轻人骑车就是要慢慢骑遵守规则。
因为我没办法理解这个道理,我就与案一无赔偿和解。
后续调解委员说因为这次是第二次调解了,接下来就要看你们要怎么走流程。
要离开时案三的律师就说会对我与案一 提过失伤害,到时候赔偿金额就不是这样子了...
六、问题:
为什么案三撞我还可以要求我赔偿15万,那个律师是依据什么来要求赔偿的?
而且那个案三她跟我一起送医后就离开去上班了,也没有住院,事后我也有带水果到案三家探望。
案三身体状况也很好,就只是缝了两针...
为了这次事情,一个月内请了两次假去调解委员会...
我真的是因为超速看到案一违规待转,而慢慢煞车害案三从后面撞我,就因为这个原因要赔偿她们吗?
真的对不起打字排版很凌乱,刚从调解委员会出来,内心很激动又无助。
15万数目虽然不大,但也不小。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