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连续妨碍名誉事件

楼主: HK97 (香港1997)   2020-11-20 11:27:11
事实经过:
甲乙双方互为邻居,甲方长达一年时间,大约每隔5~20天就公开辱骂毁谤乙方。
(地点可能马路、骑楼都有可能,偶尔有行人经过,内容可能是三字经、杀人犯、小偷等不实指控等等)
乙方态度原本从积极辩解、之后消极不理,但甲方仍不为所动,因此乙方愤而去警局报案妨碍名誉 (11/1),期待以讼止谤。(有录音录影,画面清晰,人物地点明确)
想不到甲方仍于 (11/18) 公开毁谤辱骂。(有录音录影,画面清晰,人物地点明确)
问题:请问 11/18 的事件,应该再去警局报案一次吗?或是11/1 事件开庭时,再额外当作证据补上?
先感谢各位帮在下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20-11-24 15:11:00
用社维法比较快除非有指名道姓骂 不然公开骂等诉讼完毕都要半年以上妨碍名誉司法程序时间太长
楼主: HK97 (香港1997)   2020-11-26 12:24:00
没有指名道姓,不过是面对面直接飙骂,客观上应该可以认定是乙方骂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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