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将进行租房的签约,但房东事先要求留下身份证影本
问题:
纯粹就目前现有法律上来说,(民法租赁法吗?)
1. 确实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承租房客必须提供身分证影本给房东??
2. 也没有法律规定承租房客能要求房东提供身分证/权状/房屋税单影本给房客留存?
3. 若以上提的证件单据影本有注明了不得作其他用途等等字样,但是被对方涂改窜改的话就会触犯伪造文书?(就算还没被拿来作不肖用途)
爬了板上的文综合看到的资讯
不太确定现在的法规有没有针对以上问题一和二变更
问题三的话好像是这样吗?
不好意思这些疑问很笨
因为常被人凹 所以很希望先确定法规让自己斟酌安心…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