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妹妹于109年6月26日晚上,接获诈骗集团电话,
告知我妹妹误申请stayreal的高级会员
要解除扣款则要依照客服人员指示至提款机取消扣款设定
我妹妹一时思虑未深,遂前往提款机操作
误将自已彰化银行的帐户可动用金额全转给诈骗集团
于6月27日才惊觉被骗
蒙受高达新台币27万元的损失
遂前往西门町派出所报案。
我妹妹于8月间欲拿自己彰化银行的提款卡前往提款机领款
发现自己帐户无法提款
询问银行方才发现自己帐户被设为警示帐户
以为是自己被诈骗案件仍在侦办中
遂不敢动用彰化银行的提款卡
生活陷入极大不方便。
期间,我妹妹有收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通知书
告知他是诈欺案件的关系人
请他于109年9月3日上午12点到案说明
因为工作地点在彰化鹿港
加上他误以为通知他到案说明的是
请他再次前往警局做之前他被诈骗案件的笔录
遂跟大同分局侦查队侦查佐王先生回报无法前往应询
该做的笔录皆已完成
工作繁忙无法前往应询,恳请原谅。
我妹妹被诈骗之后
不敢跟家人告知辛辛苦苦赚来的薪水都被诈骗集团骗光
于11月12日收到台中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不起诉处分书
才跟家人坦白这件事
因为只有抓到人头帐户
台中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也做出不起诉的处分
家人帮他上网查询发现再议成功率极低
改提起民事诉讼的话也很有可能会因刑事案件不起诉而求偿无门
我妹妹心灰意冷,心知被骗走的钱大概追不回来
只求可以解除他彰化银行户头的警示
遂于我的陪同下
前往鹿港警局找一位侦查队蔡先生询问如何解除警示帐户。
经过侦查队蔡先生的帮忙查询
才发现我妹妹有另案诈欺案件被列为人头户案件侦办中
经家人仔细询问,他才回想起当天他被骗光存款后
诈骗集团意犹未尽,仍继续欺骗他
问他是否还有其他帐户
我妹妹误以为假官方要把骗走的钱归还到台湾银行
遂提供台湾银行帐户给对方汇款
于6月26日、6月27日间确实有2笔不明金流存入
诈骗集团继续哄骗我妹妹只要把这2笔金额领出
存到某某户头,他的高级会员申请就完成解除
我妹妹遂配合领出并存到某某户头。
11月14日我才发现我妹妹有另外涉入人头帐户案件
我才急急忙忙赶快联络负责案件的警察先生
因为负责案件的侦查佐王先生连休
迟至11月17日才联络到王先生
他告知案件已转移到士林检察署
家人只能陪同侦查。
我妹妹并没有意识到其提供帐户的行为
背后有一个行使诈术使人交付财产利益等不法事实存在
没有认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帮助”诈欺罪
没有帮助诈欺故意
他只是被诈骗集团利用
恳请帮帮他,拜托拜托。
我妹妹是一个慇勤的乡下小孩
不谙世事,看报纸也不看社会新闻版
不知道现在诈骗手段日新月异
大学毕业之后就乖乖在彰化鹿港附近工厂工作
日夜加班换取微薄收入,虽然微薄,但也足够日常所需
绝对没有必要沦为诈骗集团人头户
他只是一个傻傻被诈骗集团牵着鼻子走的工具人
之所以没有去挂失台湾银行的户头
是因为他以为汇入台湾银行的钱
是他本来在彰化银行的钱
如果他一开始就知道台湾银行户头已经被诈骗集团拿来继续骗下一个受害者
他绝对会第一时间去完成挂失
恳请帮帮他
不要让一个已经遭受巨款损失的人又蒙受不白之冤,拜托拜托。
问题:
因为双亲皆已亡故
我们经济并不是很宽裕
又刚被骗走巨款
已经去申请下礼拜的法扶咨询
想问问看还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帮助我妹
谢谢大家><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