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小弟因遇到违规驾驶对对方说了“北七”被告公然侮辱
下方是检方寄来的
黑色是我 红色是对方
https://i.imgur.com/oZ65gFW.jpg
之后又接到法院说要开庭的电话
我自己有想了几个可以为自己辩解的要点
想请教前辈是否能指点一下
谢谢
P.S. 对方有请法扶律师
问题:
在这次案件对方只有一个我头戴式行车记录器的影片作为证据
当审判长询问我对证据有没有问题的时候
我想提出三点
1.在影片中与原告在中山东路往幸福路口方向相遇时,当时他在内车道,我在
外侧,他打了方向灯就直接要切过来,迫使我让道,这已经触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
危险驾驶了,当时我的已经感受到生命被受威胁,后来转头看原告的时候,又发现他未系
安全带且手持手机开车,从此可推测此人平常开车时都是未依照法规来行驶车辆,这样的
行为让我感受到原告无重视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因此我感到特别害怕,心中也有愤怒
感。过幸福路口之后,我从左边后照镜看到原告一路紧贴在我机车左后方,他所做出的行
为真的让我感受到非常害怕,生命受到极大的威胁,也非常愤怒,因而下意识地说出“北
七”,此言论皆是批评从我们开始相遇时他所做威胁到我生命安全的任何行为,绝非故意
对原告的人格来辱骂。
2.我在做笔录时,供称自己是自言自语,但确实是这样,录制证据之头戴式行车记录器非
属专业录制设备,无法仔细的将声音的大小声区分的很明显,但从口气上来推测,我确实
是没有用很大的力气来对着原告讲话
3.本人虽家中无中低收入户、原住名、弱势等证明,但经济状况也不是特别好,自己在外
生活,还有就学贷款需要负担,经济压力很大,且本人无前科纪录,绝不会刻意去引起不
需要的纷争来增加自己的压力
以上
想请教前辈们
若自己上庭作这样的发言是行不行得通的呢
不晓得这样会不会帮自己越描越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