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前天去运动时雨伞被偷,
今天去报警,因为该窃贼是常客而且还在现场,所以很快警察就抓到人了
但对方说她是不小心拿错伞,去便利商店缴费后因为不知道自己拿错
所以没看到自己的伞,就在便利商店买了一把新的回去
然后警察又再去该便利商店,但伞不见了,也没监视器,东西也拿不回来
其实我不是很相信对方拿伞收伞从头到尾都没发现拿错
而且监视器画面也有整理伞的动作
个人是觉得拿我的伞去便利商店方便她买新伞,然后把我的伞丢掉可能性还比较大
但是没有证据
我东西被偷过太多次,想说这次不要姑息,想让小偷有前科-.-
可是她这理由,感觉好像也拿她没辙了????
这样是不是只能和解了呢?
问题:
1.和解条件要怎么谈呢?
伞是约500元价值,但是是限量的QQ
而且我还花很多时间去做笔录,警察还说之后要去法院
我能把请假工资、车马费等等的加进去请她赔偿吗?
2.警察说和解后还是要去法院一趟,不过工作性质请假很麻烦,年末又很忙
而且好像很远...请问一定得出席吗?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