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工作场所有一名同事
因为业务上不对盘交恶
有点无言的情况就是
该名同事无论是在办公室走道 或是外面7-11 或是午餐时候
看到我都会故意迎面撞过来
因为不想这么幼稚
原本对应方针就是让道以及不理他
结果好死不死 今天中餐取餐 没注意就被他撞翻
午餐事小 但我相信今天之后他还是一样会挑衅
问题:
依我弱弱的法学知识 这种状况是否无解?
狠一点 把他撞回去 我有可能会过失伤害
我今天中午被撞 老实说就当下喉部 肩膀疼痛
下班后去就诊(实际上也没怎样 原本想说开个验伤单可以给他一点教训)
不过因为也没怎样 医生也仅在甲式叙述"疑似喉部水肿"(他撞我脖子跟肩膀
我去照那种由鼻孔下去的内视镜)
如果我要追究他故意撞人行为
自备录像录起来
可是也想不到哪一条可以告?何解?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