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八月的时候,邻居向我妈借了现金两万元,
只有口说但没有任何的对话纪录和借据。
10月初的时候,突然要搬家也没告知我们,
追上去问,一开始也跟我们讲错的租屋地址(谷歌没有路名)
后来是看她的租屋契约才知道正确住址
问题:
1.目前只知道她的姓名、手机电话、租屋地址,这样可以申请支付命令吗?
2.如果我事后电话录音,有套出她确实有跟我们借钱的事实,这样可以当成
有效证据吗?
3.因为家母这几天确诊肺腺癌,目前住院治疗中,那我可以帮她代跑程序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