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之前帮前老板工作,但是未签订任何实质合约,而且也无法调任何监视器,也没有任何打
卡纪录,
后来开调解会要他支付薪水时,他打死不承认说我们有雇用关系(因为我们算是新媒体产
业),我提出的证据他一概否
认,后来反告我欠钱不还,后来我提交相关证据给法院后他反而不出庭。
问题:这件事情已经是一年半年前了,后来我找到更多相关佐证,想请问我还可以就他未
支付薪水告他以及污告吗?
过去一年半了,这个时效还可否告?还是有多久期限?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