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未签订合约

楼主: aa554400 (mrleo)   2020-10-13 16:47:53
事实经过:
之前帮前老板工作,但是未签订任何实质合约,而且也无法调任何监视器,也没有任何打
卡纪录,
后来开调解会要他支付薪水时,他打死不承认说我们有雇用关系(因为我们算是新媒体产
业),我提出的证据他一概否
认,后来反告我欠钱不还,后来我提交相关证据给法院后他反而不出庭。
问题:这件事情已经是一年半年前了,后来我找到更多相关佐证,想请问我还可以就他未
支付薪水告他以及污告吗?
过去一年半了,这个时效还可否告?还是有多久期限?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DamnHungry (DamnHungry)   2020-10-14 01:51:00
保险点当作承揽契约吧,2年,你请求、对方承认、法院起诉会暂时停止计算,可以从民法126条开始看下去。先向法院提支付命令,如果金额大的话请律师吧,要不然先去法律咨询,这里面蛮多眉角的。(定期给薪的时效是5年,但现在你还不确定能否证明,别太松懈)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0-10-14 08:48:00
你的案件断点那么多,本身就该请律师帮你处理,另外贵产业真的令人讶异,修正/改如此多次,诬告的诬可以屡修而未修正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要把民事当成刑事案件用,反诉也是诉讼权保障的一环,别想太多.
楼主: aa554400 (mrleo)   2020-10-14 09:03:00
楼上感谢你的告知,纯粹手机打字系统不熟打不出来而已,跟产业什么没有关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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