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目前准备签约一间一楼后面之新成屋,审合约中
其中合约指出法定部分空定为一楼住户约定专用(一楼只有一户),
但不确定是否有违反建筑法或规约可能无效。
问题:
1. 分管同意有列出此约定专用即有效力?
2. 但誊本上是没有注记,这样是不是他户卖给第三人可不受约定。
3. 如图请问这是否为防火间隔,如果是的话约定专用应该是牴触建筑法确定无效
https://imgur.com/gallery/QT9y8eX
4. 承3, 如果如此,这合约应该就无效了?可视违约或违法退订了?
请版友们解答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