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法定空地约定专用问题

楼主: liam185 (God & Lucifer)   2020-03-21 00:05:02
事实经过:
目前准备签约一间一楼后面之新成屋,审合约中
其中合约指出法定部分空定为一楼住户约定专用(一楼只有一户),
但不确定是否有违反建筑法或规约可能无效。
问题:
1. 分管同意有列出此约定专用即有效力?
2. 但誊本上是没有注记,这样是不是他户卖给第三人可不受约定。
3. 如图请问这是否为防火间隔,如果是的话约定专用应该是牴触建筑法确定无效
https://imgur.com/gallery/QT9y8eX
4. 承3, 如果如此,这合约应该就无效了?可视违约或违法退订了?
请版友们解答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Yyyyyy   2020-03-21 00:16:00
1.对 2.第三人要承受 3.要问主管机关 4.你要拿这点解约?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0-03-21 09:36:00
3去问主管机关,不然叫他拿图说出来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3-21 19:08:00
我直觉是觉得有问题,但找资料才行。建议备妥资料,找熟公寓大厦的律师咨询。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7条第2款:公寓大厦共用部分不得独立使用供做专有部分。其为下列各款者,并不得为约定专用部分:二、连通数个专有部分之走廊或楼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门厅;社区内各巷道、防火巷弄。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0-03-21 23:03:00
图说没有标示防火间隔,那就是法定空地防火间隔也是法定空地的一种,只是他有特别的功能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3-22 00:00:00
无论是“社区内各巷道”或“防火巷弄”,我觉得都会违反《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7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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