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附件问题
本人是债权人,上个月声请支付命令后,
目前已经收到支付命令确定证明书,
前几天也去了国税局查了债务人2018年的财产清单,
目前要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
问题:已知声请强制执行需要"支付命令"及"确定证明书"正本,
想请问申请完毕后支付命令及确定证明书正本会被法院收走吗?
因为五月报完税后想使用这些文件再去国税局查债务人2019的财产清单,
还是有其他方法可以不需要支付命令及确定证明书正本就可以调查债务
人2019的财产清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