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上个月去世
我跟妈妈要抛弃继承(我们已声请办理)
不过月初到地方法院办理,看需缴交文件内是没有写到抛弃继承通知应继承这个
有问他们,说会自动帮我们通知
不过上网看这个似乎满多也是有自己寄通知书(?)
虽然法院说会帮忙通知,不过我们还是想自己再寄这个通知书给应继承知人
哥哥跟叔叔都已知情(我们要抛弃继承)
想问大家
1.寄通知的存证信函,我跟妈妈的写在同一份就可以了吗?
寄件人直接写我跟妈妈名字一起即可?
2.我上面有哥哥(他是要继承的)
我们要寄通知的收件人除了哥哥外,叔叔也需要吗?
若叔叔也需要的话,那我收件人2人同地址的话,收件名字写在同一张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