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去年亲戚来不及交代后事就过世。最近发现亲戚生前向人借款,拿土地去抵押,目前土地
状态是未涂销。
之前未曾听亲戚提过此笔欠款,如今死无对证,也不知道该笔欠款是否已还清。
(存续期间:民国84年7月7日-84年10月6日)
问题:
若继承人现在想直接主张该笔款项已还清,并涂销抵押权,请问可以怎么做?
有想到以下方法:
1. 直接请法院发通知给债权人,请对方涂销。
2. 继承人私下找债权人请对方涂销。但在无清偿证明的情况下,也不知道对方为人,此
作法是不是有风险?
3. 上网查到借款债权为15年,时效到期后的5年内,若债权人无施行抵押权,则抵押权消
灭。84年到现在已20余年,是否代表债权人已不能主张抵押权了?若现在债权人突然出现
,他是否还能主张抵押权?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