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本人和A及其朋友B,C不认识,在line群组内疯狂针对+威胁我
12/10上地检署告发309条公然侮辱
3/4开完第一次侦查庭,我和A几乎同时到
A还带老婆小孩(我可不会心软)
在等待开庭时我还被A呛:拎北但你(可惜那时没录到音)
跟那位A被告见面,顺便在他面前加告305条恐吓危害安全罪
才知道A其实有毒品管制条例前科
好笑的是群里一些人路人还挺A
以为我是讼棍害我得浮出来回呛(这叫乡民的正义啦)
从A刚做完刑事笔录后就烙了一群人B.C回群,那群人一直用关键字骚扰我
刻意要造成我心理压力,感觉被监视一样
我在别群发文或FB发文,故意把我的话拉当那群乱讲乱开话题
就是一群男A.B.C得一直关注一个男的在做啥得概念(恐怖情人的概念)
看对话内容A一定还不知道305条无法撤告
问题:这有法条可以反制吗?
(至少我有A可以告发,我打算继续告发下去)
目前找到强制罪难度颇高,构成要件太过牵强
社会秩序维护法也没接近的条文,不知可不可以告发检察官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