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与多位邻居有纠纷,现在邻居联合起来用各种合法或不合法都有的噪音干扰我,如
1.阳台门用磁扣导致开关很大声,最晚吵到凌晨1点。
2.楼上的床角坏掉每天翻身在那边乒乒碰碰。
3.楼下每天凌晨4点起床用微波炉用早餐顺便附带一点锅碗声,然后水管故意装在天花板
就我的地板,4点煮早餐就故意开水管吵人。目前已经很努力在蒐证了,但因一次太多户
始料未及,所以考虑用震楼神器........
问题:
一、如果我睡别的地方但还是继续蒐证,跟继续住每天睡不到2小时被吵醒也一样继续蒐
证,求偿的金额会有差别吗?
二、以上3种噪音可否请教蒐证的方式以及可以做什么样的求偿呢?比如说我需要看什么样
的医生,还有要看多久?
三、邻居中有的是在做公务员、或区公所退休工友,我怀疑我的职训课程报名或1999检举
纪录等个人资料有外泄之嫌,我又该怎么提告或是蒐证呢?
四、每天早上5点多就有人开始用洗衣机,虽然没有很大声但经过共振还是会吵到人睡眠
,有时候半夜2、3点还会有脱水机的声音,找环保局说这个他们不管,所以我只能自己买
分贝仪+录影这样蒐证囉?
五、震楼神器该如何使用才安全合法呢? 基本分贝不超标这我大概知道,使用时间有限制
吗? 因为除了刑、民事外还有社维法需考量,还希望各位能指点小弟一二!!万分感激~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