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朋友的前男友因不甘心朋友与其分手后结婚生子,
以短信不断骚扰女方,但因频率仅一天ㄧ至两则,
应不构成骚扰。
但短信内容是威胁要把当初交往过程的情侣聊天纪录,甚至传给对方的不雅照转传给朋友
的老公,
要让朋友老公怀疑孩子是否亲生等言论。
但朋友一律无回应,今天对方真的传了朋友的私密照给朋友,无露脸及被偷拍的性交照片
各一张,
但对方并无说到要恐吓钱财或安全或伤害其身体,
仅恐吓要将这些传给朋友老公看,让她难堪这样。
问题:
1.请问以上告恐吓正确吗?刑事是否会成立?
2.对方有传了朋友的裸照,这样证据够吗?
3.朋友是否可以去看精神科(?索取诊断证明来索取精神赔偿?
或有其他建议的作法,保护令之类的能成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