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inkki (Qb)
2020-02-24 16:59:08事实经过:
各位好
今日收到行政文书
此商品是美国超市贩售
https://i.imgur.com/HOpbghP.jpg
https://i.imgur.com/gm0MUAI.jpg
https://i.imgur.com/CPK6VoM.jpg
https://i.imgur.com/c8A14Wy.jpg
因为包装上有organic字样
标题就打了有机花生酱
因为是代购且没有卖出去销量是0
查了相关法条
罚款从最低6万到200万
问题:
我只是兼差想要补贴生活费
而且一个也没卖出去啊!!!
这样的罚款有符合比例原则吗
请问不知情或是初犯有可能减轻或是不罚吗
最近一直被检举
前几天才去卫生局约谈
关于上架保健食品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
也是从国外带回来没有申请输入
最低罚3万
这两条可以合并处理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