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公寓 区分所有权人会议

楼主: rabboo (seize eternity)   2019-09-01 09:45:32
事实经过:
刚搬到新社区半年多,社区于最近召开区分所有权人会议,
但因时间上不克参加(平日晚上,问过周遭朋友跟自身过往经验都是在假日开),
故以下资料是由已公告之会议纪录撷取:
法定应出席人数:50
实到人数(含委托书):91
总共有四项议案,其中议案一的决议写道:
……同意计45票、不同意34票、废票1票,因未达出席人数一半(46票),故本案未通过
问题:
1.议案一的总票数加起来是80票,与实到人数不同。
若该91-80=11名系非同意亦非不同意,是否应记入废票之内?
(另按,其余三议案的表决票数分别为:83票、84票、82票)
2.承上,议案的表决是相对多数还是绝对多数?
就我国目前体制,仅有少数像修宪或罢免总统才用到绝对多数决,
一般如总统选举都是采相对多数决居多。
且议案一同意票尚比不同意票多,这时候是否应该重新表决为妥?
3.该如何救济?
昨天晚上收到会议记录后,已先请社区警卫连络总干事,并与之讨论了一下,
总干事的说法是,这纪录已经公告,我必须于公告后7日内连署半数以上之住户,
以书面方式向管委会提出反对之意思。
但我的症结点在程序是否本身即为不正?(好啦,其实也有反对的意思XD)
(因议案一是讨论停车位能否提机车,结果如上所述,同意虽然大于反对但仍不通过)
(但议案二是针对上述情形管委会无罚则,要求区分所有权人会议提供授权,
结果同意票72票......心里就很纳闷两个议案明明冲突,怎么票数会这样)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9-01 12:08:00
跟大选一样,要过半,纠结废票或未投票并不影响。有些住户是委托出席、领奖,未必授权投票。有些住户就打死不投,可能想保持中立或神秘感。区所有权人大会与一般投票稍有不同,比较像立法院。对计票方式有疑问,可以向总干事或管委会申诉洽询。简单说,每个管委会操作方式不同,可能他们一直错误计票但没有过半出席人数=反对声音过半=反对意见占大多数他们未必会按铃找你理论,但一定会跟管委会总干事理论。与其纠结这点,不如多拉几户住户投同意票比较实际。你的议案一,是不是指“开放停车格”可停机车?未通过你的议案二,是不是指“机车停汽车格无罚则”可罚?通过如果是我所说的,两个相辅相成,哪里冲突了= =?大部分不赞成机车可停汽车格,而且授权管委会开罚。
作者: yesohya   2019-09-01 13:08:00
你就当有出席没投票的都是废票就好了 实际上也是这样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9-01 14:54:00
1.有人没领票啊2. 这要看你们社区规章怎么定3. 救济?! 你哪来的立场救济什么???还是你想救济的东西没写在文里面...?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9-01 15:17:00
(可能每个管委会处理方式不同,我们是开会签到就领
楼主: rabboo (seize eternity)   2019-09-01 16:17:00
希望没有修到各位的推文 对于回应的各位再次感谢。
作者: Yyyyyy   2019-09-01 17:04:00
你的答案公寓大厦管理条例31及32条都有 重点在规约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9-01 19:13:00
相关法规楼上已经回答,你的疑问好像也是自己想像。赞成议案一的人同样能赞成议案二不冲突。议案二提案时,议案一尚未决议,所以两者都列入。议案一通过,机车可允许停放汽车格,不等于可乱停。议案一没过,机车不允许停放汽车格,再议前就能罚。再议或提案要先找找两户一起连署。简单说,31、32条有写,每个管委会各自解读实行略异。新提案跟再议的规定不同,他们会取舍自己好操作的。怕麻烦就取简单人少的方式,心有所属就会选复杂的办。区所有权人的投票表态意愿很诡异,很像投票会死人。万年区委或特地住户又会暗中角力或带风向……要翻案或逆转,你要花很多时间跟总干事与住户搏软。总干事或反对票的主委大头你没摆平,就只会浪费时间。讲白一点,可能主委或总干事就不想通过,所以没催票。尤其票数差距不大,下一次区权会可能通过,很难办事现在制定不可停规则,下次重定可以停规则,累死自己。但如果他们本就反对,这次决议未过,他们就能继续劝阻。议案二过了,实行效果良好+议案一负面宣导。
作者: Yyyyyy   2019-09-01 19:55:00
同楼上 我就碰过很强势的主委加一堆没主见的住户 基本上是想过啥就过啥 连明显违反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的也过 我叫主委可以问问旁边的总干事看是否违法 主委就很霸气的说我们社区开会不用外人来说三道四 当然最后就上法院啦 结果又叫总干事出庭 开口就认输 我跟法官听到当场翻白眼 XD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9-01 20:04:00
大部分总干事眼睛都很亮,知道哪一个主委最大尾。并不是大部分住户都没主见,而是各怀鬼胎一堆猫腻。A栋住户可能因为共占公共设施,B栋住户可能都是投资客。C栋住户可能都是退休公教闲闲,D栋住户可能都是承租。每一栋不同的利益价值,每栋可能出线的代表又勾心斗角。甲跟乙结盟,丙有甲抢财委,丁有乙就摆烂,戊只会混。还有住户会手握两三户不卖,就是为了投票权、人头户。跟立法院市议会比起来也不会太逊色。地区立委议员都很识相,区所有权会抽好抽满的礼品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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