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今年6月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脚掌掌骨部分骨折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由于在自家大楼停车场发生,当下忙着将对方送医无报案,
但有监视录影录到,事后双方有至派出所备案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由于那台车是当事人老公的,她老公那段时间空窗期未保强制险,
不知对方有没有保就是。
五、事实经过:
由于当事人的车位属于斜坡倒车入库,
而那斜坡刚好是下坡通道
(其实大楼当初设计不良,变成单行道要逆向才能倒车进自家车位),
对方机车车速也快,由于斜坡要倒车入库,若不踩油门会下滑,
因此对方和载着两个小孩的当事人轿车相撞(轿车侧后方略凹进去),
后来请管理员帮忙连络对方家人,将对方送至医院,对方脚掌骨折。
当事人怀孕初期也有轻微出血。
本来备案时,约八月初去调解委员会,
后来对方一直拖延时间,
七月底说医生说还要两三个月才知道是否需要开刀住院,
(一般脚掌骨折应该最多两个月就会复原,但对方想拖至四五个月,
或许想累积更多复健单据找的借口)
所以不想去调解委员会,而且他们要求所有医药、辅具、工作坐出租车费
及工作请假损失都要当事人赔偿,不然就要告当事人。
后来从六月底至七月底,事情一直无法解决,当事人压力也很大,
七月底就胎停且流产。
请问这种事,只能处于挨打的份,让对方予取予求吗?
还是有什么办法解决,早点把这件事情落幕,
不然当事人压力一直很大很可怜,且所有费用都要全赔,
麻烦各位专业先进,帮忙看是否有解套方法,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