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我于今年2月中搬进这间套房,签约为半年,所以合约到期日为8月中.这边姑
且先暂称这个房东为A房东.
后来这位A房东6月的时候经由仲介把房子脱手转卖给别人,这里暂称为B房东.房仲后来也
协助这里的租客换了新合约,旧的那份就被房仲收走了(现在想想真不该让他收的==,他
现在搞失踪找不到人)
到目前为止都相安无事,直到最近我突然接到B房东的电话,说A房东当初交接租金的时候
,少给他半个月的租金,他跟A房东交涉后,A房东装蒜不承认这件事,所以B房东决定把
这半个月的钱由我的押金扣==
问题:我觉得很不合理,这本来就是AB房东二个人之间的事情,为什么最后要由房客来承
担责任?半个月的押金可能对B房东来说不算什么,但对还是半工半读的我来说是一笔不
小的金额
如果能够要回全数的押金,不排除走法律途径,但因为旧合约已经被房仲收走了,虽然新
合约上载明我的租约的确是到8月中为止,但怕法律上站不住脚……我真的觉得很委屈QQ
想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让B房东归还我全数的押金吗?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