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6/4月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无人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有报警量测 没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已联络保限公司
五、事实经过: 车祸主因是因为前方急煞 我后撞前 基本上全肇责
当天我请保险公司理赔 对方车子都修理完了且已交车仍不愿意和解
对方坚持要要求 1. 没有车用 交通赔偿三天(对方不是营业车)
2. 工作补偿 要求三天工作津贴赔偿
六、问题: 当天并没有做笔录 只有请警察来量完
事情已过了三个月对方提起诉讼 警察要我明天补做笔录
请问各位 我笔录里面是否有需要特别注明这些事情?
还是单纯说明我当天是未保持车距? 谢谢各位回答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