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前阵子在桌游店做假日打工
面试时老板说前14天上班算实习
所以只提供车马费不支薪
工作时间表定12:00-22:30
但老板说若客人进来的时间会让我们晚下班
我们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接这组客人
他说没有加班费但若愿意接会给奖金
实际做了以后发现
几乎天天都加班到凌晨一两点
真的很晚的时候老板会发每人200-300的“奖金”
而且虽然说可以选择不加班
但同事老板都不走尤其你又在“考核期”
实在很难开口说我要先回家
一个月后我决定离职
报到时就已经有给老板户头资料
但他迟迟没给薪水
过了一个月我跟他要钱他才跟我要户头
说我实习九天,交通费补助共1350
加上他个人提供的奖金合计2000
问题:
我用最低时薪算了至少该给我一万多
这部分我还没有算超过22:30的加班费
但他说落差很大要我去店里谈
之后乔不定时间我也觉得谈了也很可能拿不到钱
之前打1999咨询过他一定要付工资
而且没有让我打卡也是违法的
请问我该怎么跟他沟通
或有什么办法是能够有效处理这件事的?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教育部有个实习生的鬼东西 只要是赚学分用限在有分实习(学)生,分由无薪资和给予生活津贴或者无偿(拿学分)-归教育部,建教生-归教育部,技术生-劳基法-归劳动部,学徒-工厂法-理论上是归经济部.
我记得很像有一种规定(不知道是不是我记错还是看错),实习期间不给薪可以,但是有个最重要的前提~实习期间,实习生不可以有任何工作的动作出现换句话说,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只可以用"看"的如果实习期间雇主要求你做任何事,就要给钱了
作者:
wanlis (ID有可爱但是却不可爱)
2016-08-01 01:12:00劳工局检举吧
真的请洽劳工局,绝对拿得回来对方光吃罚单,都比付你薪资高
即便试用期,劳工仍受劳基法保障。可能的问题:1.没给工资。2.超出法定工时。3.加班费未给。4.超出法定加班时数上限。5.未给资遣费。6.拖欠工资。
作者: wallachia 2016-08-02 11:25:00
劳基法没有试用期 一样得给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