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们购买新成屋三年(目前已过建商一年保固)
大约在去年,邻居之间就陆续发生墙壁油漆龟裂,顶楼墙壁疑似有水渍的问题
(去年已联络建商,但建商已过保固为理由不予理会)
但今年出现非常明显的壁癌.墙壁斑驳.
整个社区的房子每一间都有此状况
求助无门之余
我们各自找了防水师傅来估价, 结果防水师父一看就说这建商偷工减料
外墙搽的根本不是防水漆
后来又找建商的承包商防水师傅来看, 对方说当初只做局部防水,时效约一两年
也就是说一过保固就会出问题是必然!!!!
后来想到上网查类似的案例, 才知道根据民法365条,建商必需负担5年瑕疵担保责任
问题:
1. 请问所谓的"瑕疵担保",如果要求重新施作防水工程的话,
建商必需负担费用的多少? 住户是否需要负担?
2. 建商若不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那要上哪个机构求助?
3. 要求建商履行瑕疵担保义务的过程,是否必须蒐集证据或是防水师傅的讲话录音?
谢谢大家>___< 请大家帮忙了!!!!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