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各位大神晚上好,小弟有关房屋漏水问题请教
敝人在2015/7月买房子,于2016/4月发现漏水的情况,要求卖方需处理漏水事宜,卖方同意,但卖方坚持要买方签下切结书,内容的大意就是,他以后不愿再付任何有关漏水等…修缮的责任。
问题:
想请问各位大神几个问题。
1.卖方这样做是否合理?如果签下切结书,他是否完全免责?
2.已经鉴定是施工问题,如果卖方坚持,不签不愿负责,是否依法有据?
3.如要诉诸法律,可以主张什么样的求偿?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