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urtlegg (ㄍㄨㄟ ㄉㄢˋ)
2016-04-18 23:17:02前情提要:
1. 目前承租公寓在五楼,整栋住户约有15户左右;有几户是由房东A出租,几户由房东B
出租,几户不知道是私有还是怎样。一楼有住户,不确定是承租或是私有。
2.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骑楼属于公共空间,如同道路以及人行道。
依据台中市政府规定,若是不妨碍通行,是可以停车的,不一定会取缔
3. 四楼住户都会用三角锥占骑楼某个位置,我每次看到都会把它移开以供大家使用;
或是我停在骑楼特定位置,都会被他拖出去(龙头没锁),他自己的车再停进来,
不管天气多糟
4. 我知道一楼住户有可能有较大的骑楼使用权。暂时先不讨论一楼住户。
目前与我冲突的是四楼住户。
问题:
1. 撇开一楼住户,二楼以上的住户对于骑楼使用的权力是否都是平等的,形同
公共空间?还是有任何可能,二楼以上住户(不管承租或买下)可以有部分骑
楼使用特权,如占位置?
2. 我到底移开骑楼三角锥的行为,有无违法可能?(三角椎确定是他们的)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