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侦查庭和解之后续?

楼主: ruok7 (wen)   2016-04-17 19:13:52
事实经过:
第一次侦查庭已开完,我方被告。庭上劝双方和解,我为了避免对方一而再再而三找麻烦
,在当庭答应和解,且事后到调解委员会支付和解金,对方撤告(这次是非告诉乃论的刑
事)。
问题:
想请问各位,下次到调解委员会,我在付钱的时候,双方会先签“和解书”吗?
还是在侦查庭时的口供笔录就算和解书了?
我在侦查庭上面跟检察官反应我愿意和解,只要对方不要再骚扰我,一再找事情告我要我
跑法院。但我怕这份当庭口供笔录上没有清楚标示:“双方针对此事及其衍生事件放弃所
有民刑事诉讼之告诉及追诉权利”的字眼&和解书违约金。
因为对方当天威胁说刑事我会撤告,但还有民事,让我觉得困扰!我赔钱不是认罪,用意
是要对方放弃求偿权跟告诉权,才能防范后续对方产生的纠纷跟打扰及诬告,我必须让自
己有一份保障。
若下次去调解委员会没有拿到和解书,我可以主张调解不成立吗?还是当庭双方说好会和
解,就算案子结束了,我没得谈?
谢谢大家。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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