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ask 看板 #1Mgok5Z7 ]
作者: Yijhen0525 (美由纪) 看板: ask
标题: [请问] 和解书的效力
时间: Fri Jan 29 17:06:09 2016
我想问的是
和解书既然签了,那对方还可要医疗的差额吗??
强制险有两万的医疗材料给付上限,结果对方说光材料费就五万
既然我们双方都签和解书,那对方还来要医疗差额合理吗??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5-01-29 17:22:00
和解书不都是拿来签最后要赔多少钱的总金额吗 不然签啥
作者:
a40494 (田埂牧者)
2015-01-29 17:37:00就依照和解书的内容履行就可以了 您是不是误会了和解书的定位了?订立时如果写的不明不白 那就难保不再上一次法院了以上个人想法 您还是找个专业律师比较妥当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1-29 17:58:00和解什么的 不是一个制式化的东西说白话 就是你跟对方约定什么 怎么约定 违规如何处罚的一个白纸黑字纪录这样
作者:
volenty (贝果鱼)
2016-01-29 18:11:00这是调解吧? 是的话,效力就等同既定判决~争执点应该是在医药费就强制险给付不足额部分的请求权~
作者:
Ryan908 (Ryan)
2016-01-29 20:52:00和解书不是已载明 "放弃刑、民事告诉权" 了...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1-29 21:34:00楼上 不一定
作者:
RiTaYin (梦语)
2016-01-29 22:24:00有此和解书,毋需再额外赔偿,走法院也是被赶回去而已但我觉得第一点写得不够确切,应写于强制险保额以外,再你第一点的前两句话写得太模糊了
我觉得第一点写的很明确啊,在历新医院的全甲方付连医疗院所都特定了完全没提到强制险,则是否再强制险理赔范围在所不问就一个路人来看,条款为何要这样定,最可能的是强制险有金额限制,但现实医疗确可能超标,超过要如何处理?则双方合意以在特定之历新医院所为之医疗(费用)为准
作者:
RiTaYin (梦语)
2016-01-30 09:56:00第一点若照D大的解释,原PO可能还要额外培很多了第一点还写了一个诊所,且并无特定,颇令人呵呵
作者: z710382 (710382) 2016-02-01 23:22:00
第一点的坜新医院的医药费,但没指定数额;看来只要是在坜新看的病,就得通吃、无上限
作者:
WoodyKai (文武冠冕--棘茉猴)
2016-02-02 21:55:00很两光的和解书,看起来像是随便在警局签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