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2016/1/28 补充新事项)
本人于 104/1/27至昨日皆在某补习班中担任导师职务
如果我没记错,一直以来除了个人资料以外没有什么契约要签
虽然加班费只有100/hr,但个人偏好可以睡到中午的工作也就没特别在意
最近班上小情侣被女方父亲发现,其父查看女生手机对话纪录,看到我跟女生
对话之内容为 "嗯....你觉得呢? 假装一下你骗得过你爸吗?"
误认为我劝女生欺骗家长,勃然大怒,说要来打我(主任强调n次)
在昨日(105/1/27)晚上九点多要求我签离职单,并口头告知我今天是我最后一天上班了
主任一边要我写离职单一边跟一旁的柜台老师嘲讽我,当下我的第一个过错就是
没有坚持住,就写下了辞职而不是非自愿离职
第二个过错就是当晚离开忘了打卡
第三个过错就是我有要求影印离职单,却没注意到主任尚未签名
隔天下午5点我寄email去要求资遣费跟七日特休与离职预告20天之换算薪资
补习班就一直打来,我刻意不接,用email过去要求以电子邮件回应以方便记录
于是补习班就这样回了 "昨天你所写的文件主任无批准签名,今日你应来上班,如无来
上班今日是旷职!"
这手法我过去曾听过,于是我回复他,是主任亲口说的我昨天是最后一天(第四个过错就
是没录音,昨晚被离职太匆促没有想到这么多),此外上礼拜尾牙我睡过头,迟到10分钟
就很多电话打来,为何今日旷职数小时不闻不问直到我寄信去呢?
直到现在PO文这篇,补习班仍无进一步回应
[更新事项]
晚上八点半补习班来信要求我要去跟学生家长道歉,我觉得我跟学生的相处方面与他们
这些上一代的人想法相左,去道个歉也很合理,我这次找我朋友陪我同行
一开始主任就说 不是真的要你离职,只是要教训你
后来学生家长来就一直说"我已经很冷静了,没有要怪罪你的意思,不然你早就无法四肢
健全的坐在这里" (这大概重复了数次,内容都是如果他很激动的话,一定会对我不利
甚至是对我家人不利,他不怕闹大等等的言语),此外他强烈要求我不得留在原补习班
因此最后主任是说协助我转去其他分班
问题:
1.补习班以这招离职单主任未签名企图让我旷职三天,我应该怎么应对呢?
2.我收到回信当下马上去劳工局申请劳资纠纷,但以现在看来补习班手法很熟捻
打卡单之类证据恐已消失,我个人手上只有主任未签名离职单与每个月的薪水条
可以证明雇佣关系跟离职日期,是否还有什么可以做的事情呢?
3.就新的发展来说,可以这样用离职来教训员工吗? 我个人看来这似乎是发现我没有
很软弱的接受他们的安排所以才紧急换个说法
4.学生家长在这过程中不断言语略带恐吓,这让我已经没有想继续在这行业走下去了
想问的是如果不接受主任协助调班,只能自请离职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