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抛弃继承的问题

楼主: xuiy (x864297)   2015-05-22 22:56:51
大家好
这是发生在朋友的事,称她为A
A的爸爸甲在A未成年的时候
拿 “要保人:甲 被保险人:A”的保单,或是“要保人:A哥哥”去向保险公司借贷金钱
之后甲过世(民国99年),借的钱都没还
A跟她哥哥因为甲的财产<负债,所以就去抛弃继承
照理来说,依照修法后的民法,就算A跟他哥哥没有办理抛弃继承,也是限定继承,理应
不用替甲还钱
但保险公司坚持A跟A哥哥要还钱
问过律师,律师表示因为保单上面是A跟A哥哥的名字,而且保险公司认定他们有同意甲去
借钱,所以律师表示他们应该要还钱
小妹我实在找不到要还钱的理由
请问保险公司有理吗?
谢谢各位!!!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5-23 12:36:00
质品是保单 妳不还就是这张保单到时后会先被扣连本带利还有剩才能领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5-05-23 14:22:00
只有要保人才能保单质借。要保人的继承人如果通通抛弃继承的话,不必偿还保单质借的债务,但等保单质借本利和超过保单价值准备金,这张保单也等于没用了。PS:这两张保单的要保人并不是同一个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