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网拍到货日期约定

楼主: spin0219 (嘘~做好自己)   2015-05-07 19:32:32
事实经过:
我在网络拍卖上向一名卖家以急件运费方式付款购物,
该卖家于其卖场有标明急件运费计算方式,
及急件商品于付款完成隔日起计算3-5天到货,
于购物过程中,与该卖家使用拍卖平台所提供的买卖双方沟通功能里,
卖家也有以文字提及此急件相关约定。日前发生消费争议,
我已付款,卖家却不愿出货,也已超过到货约定天数所计算出之日期。
问题:
1.此种约定到货天数在交易契约上是否成立?
(卖家有在公开、透明、任何人都可以看到的平台空间上标明,
也在私下和我沟通过程中多次提及相关约定。)
2.若该卖家仍出货寄送,我是否可以以卖家已违反交易契约拒绝收货?
(因已超过急需期限,已不需要此商品)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5-05-07 23:44:00
看是否符合民法229以下之迟延定义若符合迟延 可以 民法232拒绝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5-07 23:56:00
民法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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