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2015.01.31 中午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只有被害人受伤,有验伤,膝盖手肘脚踝擦挫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因为肇事逃逸,无初判表,警方直接送给法院审理。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有,皆为国泰保险。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为机车,行驶在建国南路一段上,从外数来有四线道,原在第二车道上右侧,
想从第二车道左侧超越前面的汽车,因为汽车是靠第二车道右侧开,
故左侧有机车空间可以超车,尚未骑到第三车道的禁行机车,
切换前有看后照镜没车,切换到左侧时,听到后方有三声喇叭声,放慢速度后,
就被第三车道的小货车擦撞倒地,小货车没有停下就开走了。
后方车辆皆无行车记录器,有路口监视器,
但擦撞发生时,刚好我要超车,所以画面显示我是被夹在中间,
没有小货车撞到我的画面。
我要超车的前方车辆有提供行车记录画面,
小货车撞到我时有很大的声响,当时为绿灯,
但所有的车子都在建国南路和信义路口停下,旁边骑脚踏车的阿伯还回头看,
只有小货车时速蛮快的开走。
后来就去验伤、提出过失伤害告诉。
过了一个月后对方有联络我,因为我们车子都保国泰产险,
对方说他完全不知情有撞到我,如果有撞到他会下车,很抱歉之类的,
说要来探望我,但我说都过一个月了我的擦挫伤也好差不多了,
请他到警局先做笔录(因为警方有传唤他两次,都未到)。
后来传line给我说他已经做笔录了,并真的不知情撞到我。
他并没有肇事逃逸等等。
上上礼拜有去法院开庭,对方还是坚持说他没有肇事逃逸,他真的不知道有撞到人。
法官说对方对我造成伤害毕竟是事实,对方不可能完全没错,暗示他赔钱了事。
也对我说毕竟是擦挫伤而已,不要开太高的价钱。
六、问题:
下下礼拜要调解了,想请问除了医疗费(2千以内)车损外(1万多),
请问疤痕美容可以算进去医疗费吗?因为膝盖和手肘有个大面积的疤,
夏天要到了看起来很吓人,不太敢穿短裤。
还有工作损失,因为我有打三份工,有两份有劳保,一份没有,
没有劳保的工作要怎么证明薪资所得呢?
工作都是排班制,要怎么证明车祸那几天休养日我都要上班呢?
休养一个礼拜,工作损失为9725元。
还有外套、包包、手表、鞋子、牛仔裤、苹果电脑手机的充电线耳机、mac电脑外壳刮伤,
加一加快4万6。皆有拍照存证损伤。
疤痕美容的钱还没咨询,保守估算至少1万以上。
精神赔偿不知道该抓多少才好,因为被撞是寒假期间,
都要打工赚生活费跟学费,车祸导致我少了寒假一半的收入,
要跟亲戚借钱,所以后来过年过得没有很开心。
对方只打过一通电话来慰问有没有事,并说没有撞到我之外,
完全没有对我表示关心。
肇事逃逸是公诉罪,但有听说有和解成功的话,
可能就缓刑或易科罚金而已,不用坐牢。
如果民事加刑事赔偿我要十万会很多吗?
因为法官有暗示我不要喊太高,但因为我的民事损害金额比较高,
所以不知道该怎么拿捏,还请各位好心人给我建议。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