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社区里有一住户..
与社区主委一直不对盘..几次他自行将他写的一些书函..张贴到社区各处
书函内容大约是影射别的住户怎样怎样的...
后来也有开会讨论这件事...
不过委员们讨论的内容,大约就是有没有什么办法阻止乱贴与乱投书信的这种行为
看看是否可以报给环保局开单之类的
管委会那时也有决议..
宣导各住户不要自行张贴公告、影响环境整洁、增加扫地阿姨负担之类的
后来所有委员都收到传票..内容是被告妨害名誉..
以我自己来说..我从未针对他进行言语攻击..(我是新住户..根本不认识他)
也不曾跟别人说他如何如何..等等
问题:
我的问题是..像这种我根本没有与他有任何接触..
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我有对他妨害名誉
那如果之后不起诉...我能反告他诬告吗?? 诬告成立的要件有满足吗??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